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现将《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那曲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6日
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1-2025年那曲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提升城乡居民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为目标,以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法治保障为主线,以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完善落实普法责任制,着力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为全面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那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交通运输领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交通运输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交通运输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在各级党委(党组)领导下推进普法工作,把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特别是“四个赋予一个有利于”的要求贯穿到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普法为民。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以“为民办实事”为着眼点和落脚点,围绕基层社会易发多发复发的违法犯罪问题,实施分类分众精准普法,着力解决因不懂法、不守法引发的突出社会问题,保障人民权利,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依法治藏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统筹推进。普法守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依法治藏与以德治藏深度融合,精准普法与全民普法有机结合,着力提升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普法重点对象
(一)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健全完善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做主的有机统一,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加大对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把法治培训作为公务员和执法人员资格培训、执法培训的必训内容。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培训班。建立法治培训档案制度。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三)加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以深化“四基四化”建设为载体,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适应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形势和需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的法治培训,特别是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建设、基层执法场所建设,培树执法为民理念,着力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基本功。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照培训规划、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时任务,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行政执法相关法律,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四)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动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服务和营商环境。强化信用信息监管制度落实,推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完善细化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要在公路建设项目逐步推行法律明白人制度,建立法律事务调解和普法宣传制度,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强化从业人员法律意识。鼓励支持道路运输企业建立法治机构,依法维权,依法经营。要把执法过程和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增强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在交通运输行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尚。把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行业规约、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五、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江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贾文琪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次仁桑珠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李胜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春生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
成员:拉巴次仁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公路科科长
阿旺曲杰市交通运输局政工人事科科长
次旺努桑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肖钰川市交通运输局计财科负责人
才塔扎西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科长
格桑曲珍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科长
李永茂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科长
索朗欧珠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负责人
晏桦苇市交通运输局造价管理站负责人
刘成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队队长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八五”普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二队,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沟通协调相关科室。
六、普法方式
坚持以自治区、市两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统筹传统宣传方式与现代宣传方式,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手段体系。
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制定执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例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扩大知晓度。
采取面对面宣讲、重大活动造势、打造宣传阵地、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推送手机短信息以及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方式,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政治性、社会性和仪式感。运用新兴传播方式,采取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微视频等现代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效性、鲜活性和易接受性,增强普法对象的参与感、体验感和获得感。积极探索培育法治网红,走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供给、拓展平台。
七、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行业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习教育培训主要内容,作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干部的必修课,推动行政执法人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要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西藏长治久安的压舱石,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依法治藏,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稳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新入职、任职人员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向宪法宣誓,完善细化宪法宣誓工作制度。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中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藏相关法律法规。把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作为重点学习宣传内容,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禁毒等方面法律法规,推动构建和谐稳定交通。围绕民族团结和生态保护,大力宣传促进民族团结、宗教管理、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交通运输系统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淡化宗教的消极影响,保护西藏的绿水青山和冰天雪地,构建绿色文明交通。围绕交通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活力和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交通运输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五)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治理水平。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交通运输系统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协调,将党内法规学习与党风廉政建设、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捏卫者。
八、实施步骤
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2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21—2025年)。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迎接普法办对规划完成情况的总结验收。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交通运输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健全机制,明确各方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八五”普法领导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普法经费,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要加强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树培典型,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二)完善制度建设。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法律人才在普法中的作用。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严格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
(三)丰富内容方式。探索和推行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手段、新方法,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修订等起草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形式,加强宣贯工作,扩大社会参与。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行政复议、信访举报投诉等纠纷解决过程中,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依法维权充分表达诉求,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行业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利用交通网站、抖音、快手、微信、微博等进行普法宣传,增强参与者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推动法治文化与交通运输行业出文化融合发展。
(四)强化指导检查。要加强普法日常指导工作,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制度创新。按要求认真开展评估和总结验收工作,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交通运输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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